大致上,我们一生都得背负着三大债:
1。房贷
2。车贷
3。子女债
车贷和子女债,没的谈。
但是,房贷,却可以千变万化。身为借贷人,难听点,一辈子为银行打工的我们,在不甘愿,却又无可避免的情况下,都得签下背负几十年的卖身契。很多时候,我们都被银行业者的宣传方式,被他们洗脑,蒙查查的跟随着他们的脚步走。
其实,房贷可以有很多变化的。了解这些详情,其实就是身为消费者的我们的权益。不要相信他们说的 :这些都是 STANDARD 的。 每一份 Loan Agreement 看起来都是一样。但有些内容是我们可以争取的。而争取到这些属于我们权益的内容,就能帮助贷款者在未来有多余的现金时排上用场。尤其是针对传统型的贷款者。
多余的钱,可以有几种方法用来降低供款利息,提早供完。
1.Lum-sum principle payment
2.Advance Payment
3.Partial Prepayment
另外,把本来的每月供款,分拆成每两个星期的供款,也有效的帮你提早供完,节省利息。
以 250K贷款,5%利息,30年供期为例,如果你只是跟随银行的 Payment Schedule, 你是否知道,在 20 年的供期后 :
1.你总共付了 RM 322,093. 很可惜,你还欠超过一半 :RM 127,342.
2.天啊!做牛做马了 20 年,竟然还欠超过一半!
可怜吗?Sorry… 银行还一直 offer 你要不要 refinance 呢。
这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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